1、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重點是:黨政領導是否結合業務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是否確定有領導同志負責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是否每年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是否根據保密工作任務的需要設置保密工作機構或指定專門人員管理保密工作;是否在主管或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方面做了實際工作;保密工作機構和保密工作人員是否明確職責任務并發揮了作用。
2、領導干部的保密工作。重點是:各級領導干部是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保密紀律;是否了解自已主管的業務工作方面的保密情況,在領導業務工作時是否對保密工作提出要求;能否自覺接受保密檢查和監督;辦公設施、環境是否具備保密條件。
3、保密規章制度建設。重點:是否依法確定了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制定的保密規章制度是否符合本機關、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具備可操作性。
4、保密宣傳教育。重點是:保密宣傳教育是否有計劃和有落實的措施;是否與業務工作緊密聯系;是否針對不同特點的涉密人員分層次、有重點的進行;通過保密宣傳教育,有關人員對保密法規的理解程度和在從事業務工作中應用的能力。
5、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點:崗位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和落實了具體的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工作人員的配備是否符合保密要求;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所處環境是否具備相應的保密條件,是否有必要的保密設備。
6、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管理。重點是: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是否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的規定確定密級,依照有關規定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在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各個環節的管理上是否有嚴格的手續和保密保障;經管國家秘密人員的配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7、重大活動和項目保密工作。重點是:對涉及國家秘密或涉外的重大活動、項目是否制定了具備可操作性的專項保密規定;是否確定有領導同志負責保密工作;是否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具體實施專項保密規定,并負責有關宣傳和對外交流方面的保密審查;有關人員對于如何處理涉及保密的事項是否達到了應知、應會。
8、保密技術防范措施。重點是:涉密的電子設備、通信和辦公自動化系統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是否制定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并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管理,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技術防范措施。
9、泄密查處工作。重點是:對本機關、單位發生的泄密事件是否按規定及時報告、查處和采取可能采取的補救措施;對發生泄密事件的原因是否認真分析,總結教訓,并采取實際措施堵塞了泄密漏洞。
10、保密檢查工作。重點是:保密檢查是否有計劃和有落實的措施;對所屬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和人員執行保密法規、制度的情況是否進行了有效的檢查;對保密工作部門和上級機關檢查本機關、單位保密工作后提出的改進意見和要求,是否認真研究和采取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