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檢查由各級保密局、保密工作機構或會同有關機關、單位組織實施,要有領導同志負責。
2、保密檢查前,負責組織實施的單位要認真研究確定檢查的內容、方法和要求。檢查人員要熟悉有關保密法規、制度,了解被檢查單位的保密范圍。
3、保密檢查中,檢查人員應認真聽取被檢查單位的匯報,查看有關文字材料,深入到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業務部門,接觸不同層次的人員,實地了解情況。在保密檢查中如發現有嚴重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危及國家秘密安全的情況,檢查人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向被檢查單位的主管領導提出立即采取應急的整改措施的要求。
4、保密檢查后,檢查人員對檢查結果要認真研究,對被檢查單位的保密工作做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結論,并可采取評分的辦法。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向被檢查單位正式提出改進意見,并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寫出報告。
5、對認真接受保密檢查和保密檢查中發現的保密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保密局、保密工作機構和機關、單位應視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保密檢查發現的泄密隱患、薄弱環節不予重視,不積極采取解決措施的單位和人員,應予以批評,并視情向有關上級機關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